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重庆广阳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范围零星工程施工答疑补遗通知
各潜在投标人:
现将“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重庆广阳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范围零星工程施工”比选招标项目答疑及补遗发布。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、说明或补正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,一律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内容为准。
答疑部分
问题一:招标公告缺陷责任期要求:24个月,合同部分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,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。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,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。前后不一致,以哪个时间为准?
回答: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。
问题二:招标文件条款号1.4.1中3.1项: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(专业:建筑工程专业)且在竞选人单位注册。(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、注册证、职称证及竞选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。)只要求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,并未要求职称证,但提供项目经理资料中要求职称证,此条款是否为必要条件?
回答:项目经理不需要提供职称证,只需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、注册证及竞选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补遗部分
现将“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重庆广阳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范围零星工程施工”比选文件的补遗通知如下:
1、合同部分缺陷责任期改为24个月。
2、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)统一修改调整为2025年1月15日10:00(北京时间),投标保证递交截止时间修改调整为2025年1月14日17:00(北京时间)。
特别提示:
1、请各投标人下载本次发布的比选文件制作投标文件。
2、本通知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 以上通知内容为比选文件的一部分,如与比选文件内容不一致,以本通知内容为准。
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重庆广阳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
重庆山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2025年1月13日